中原光谷孵化器争创工信部标准级孵化器申报服务项目谈判公告
来源:鹤壁经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| 作者:李瑞阳 | 发布时间: 2026-08-21 | 193 次浏览 | 🔊 点击朗读正文 ❚❚ | 分享到: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

项目名称:中原光谷孵化器争创工信部标准级孵化器申报服务项目

资金来源:国有资金

采购方式:谈判采购

采购预算控制价:295000.00

合同履行期限(服务期限):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8827日止

采购人:鹤壁经开科技创新有限公司

地址:鹤壁经济技术开发区

联系人:冯先生

联系电话: 17719901112

采购代理机构:鹤壁经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

地址:鹤壁市淇滨区金山工业区渤海路北侧、规划路东侧镁业国际小区3号商业楼803室

联系人:李女士

联系电话:18839216076

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:

一、采购内容:

采购项目:中原光谷孵化器争创工信部标准级孵化器申报服务项目

采购内容:工业和信息化部标准级孵化器认定成功,并取得官方公示文件,包括财务辅导,数据分析填报,申报咨询等项目服务,提供孵化器运营指导及企业培训、培育辅导等服务。

质量要求:通过部级评审

标段划分:一个标段

供应商资格要求:

1、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:

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

(2)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(提供承诺书)。

(3)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;(提供承诺书)。

(4)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;(提供承诺书)。

(5)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;(提供承诺书)。

2、供应商须具有科技型孵化载体申报服务经验,至少承担过1项科技型孵化载体相关服务项目。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:服务合同关键页复印件(含合同首页、服务内容页、甲乙双方签字盖章页);成果证明材料,如主管部门公示文件、批复文件、备案通知、认定证书或采购人出具的服务完成证明。

3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: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,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《中小企业声明函》。

4、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、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,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。供应商自行承诺,承诺书不实的,按《政府采购法》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。

5、未被列入“信用中国”网站(http://www.creditchina.gov.cn/)“失信被执行人”记录和未被列入“中国政府采购网”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(供应商需提供上述途径查询结果截图,对此做出承诺,并对承诺书真实性负责,提供虚假承诺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)。

6、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、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、监理、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,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。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,承诺书不实的,按《政府采购法》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。

7、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。    

要求: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资料做入响应文件。

领取竞价采购文件的时间:2026824-20268268:30-12:0015:00-18:30

竞价文件领取地点鹤壁经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(鹤壁市淇滨区金山工业区渤海路北侧、规划路东侧镁业国际小区3号商业楼803室 

递交响应文件时间:202682715:00-1530

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:20268271530

递交响应文件地点:鹤壁市淇滨区金山工业区渤海路北侧、规划路东侧镁业国际小区3号商业楼8楼会议室

其他说明:关于本项目的疑问答复、修改、澄清、补充及对项目的暂停、延期通知等情况以采购人最终发出的文件为准。